第三章
反差Ⅰ之直男义爷的校草奴才 by 书吧精品
2024-12-24 19:35
有时候,调教的快感,心理快感远大于生理快感,在玩这种另类游戏的时候,也许你不一定坚硬如铁,但是你却能明明白白地感受到自己内心的痛快——那是一种你期待已久,也压抑已久的痛快。
林逸杰慢慢爬向王义胯间的那一滩浓痰,心跳开始加速,脑子也有点发蒙,不顾王义命令的,低下了头靠近那肮脏之物。就仿佛一条饥饿的狗,看到主人扔在地上的骨头,毫无抵抗力。他嗅了嗅气味,不出意料的恶臭,并不是什么好味道,但想到自己是被一个普普通通甚至远不如自己的人逼迫去舔这肮脏恶臭之物时,林逸杰还是伸出了舌头。
然而就在这时,王义一脚踩在林逸杰的脸上,这张英俊的脸,一侧黏着地面上那恶心的浓痰,另一侧被一只脏鞋底狠狠踩住,甚至还能感受到鞋底粗糙的砂砾。可即便是在如此耻辱的情况下,林逸杰的舌头仍然露在外面,甚至试图舔舐王义的鞋底,而贴着地面的那张脸感受着浓痰的黏腻,引导着大脑一点点地向下身某个位置充血。
“狗奴才,听不懂老爷的话?老子允许你舔了吗?”王义微微抬起脚,又用更大的力气踩了下去,林逸杰帅气的脸印上了王义鞋底的花纹,显得滑稽而可怜。王义踩着他的脸又问道:“做了这么久的主,这时候该说什么不知道么?”
林逸杰感受着加快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卑微地回答道:“贱狗错了,贱狗不该自作主张,求主人饶了贱狗。”
“你不是说不喜欢做狗喜欢做奴才吗?想想自己应该自称什么?再想想应该怎么称呼老子?重新说!”王义不依不饶。
林逸杰贪婪地嗅着王义鞋底的气息,更加卑贱地说:“是,奴才错了,奴才不该自作主张,求主子饶了奴才。求主子允许奴才舔主子的痰。”
王义移开踩在他脸上的脚,缓缓地说:“准了。”眼见着这个眼睛里带着光的帅哥下贱地舔自己吐在地上的浓痰,王义又是一脚踩在林逸杰的背上,“给爷舔干净了,爷不让你停下你这狗奴才就不准停下。”
“是,主子。奴才遵命。”渐入佳境的林逸杰,慢慢把奴才的角色扮演得越来越好。
站着有点累了,王义便坐在床边,双脚都搭在林逸杰的背上,说:“既然做了爷的奴才,规矩就不能不立。你先跪坐起来,听老子训话。”
不愧是玩过不少奴的人,林逸杰马上听命,双膝分开跪好与肩同宽,脚跟靠拢,同时大腿至上身直立,双手背到后面,低头俯视主子的脚,同时熟练地答道:“奴才跪听主子命令,请主子示下。”
王义拍了拍他的脸以示赞许,说:“奴姿倒是不错,以后听爷训话都得保持这个姿势。”说着轻踢了一脚林逸杰的裆部,又继续道:“做了老子的奴才,这第一呢,注意称呼,刚才说过的不再重复,但以后爷只会喊你杰奴,你以后也只能喊老子主子。对了,从开始到现在还没问过你的真名,你真名叫什么?”
林逸杰犹豫了下,却被王义看在眼里。王义有些恼怒地狠踹了他的裆部一脚,说:“狗奴才,还敢有所保留?”但想到林逸杰这个人或许有些吃软不吃硬,王义瞅了瞅床边装满了没洗的臭袜子的桶,坏笑着说:“这样,你告诉老子你的真名,那桶臭袜子就是你的了。怎么样?一桶老爷的臭袜子,换你的大名,不吃亏吧。”
自己的姓名,竟然与臭袜子相提并论,这是何等的耻辱。恋不恋袜倒是其次,这种从姓名上羞辱自己的感觉,让林逸杰又一次心动。也罢,冲动就冲动一次吧。于是林逸杰五体投地向王义磕了个响头,说:“启禀主子,奴才叫林逸杰。奴才林逸杰求主子赏赐臭袜子闻。”说完又向王义磕了三个头。
王义从桶里拎出一只已经发黄的白袜,在林逸杰鼻子前面晃了晃,故意吊他胃口,说:“把‘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这句话说十遍,每说完一遍磕个头,完成之后这只袜子就赏你了。”
此刻,林逸杰的心砰砰乱跳,明知这是王义驯服他采用的洗脑手段,却甘愿顺从。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一遍,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毕竟从跪下到现在,这种程度的羞辱算不上什么。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二遍,林逸杰想了想,觉得这话说十遍是不是太无聊了点,搞不好说完十遍自己都软了吧,那么要不从下一遍开始,每一次说就着重于这句话里的某个词,不然说完十遍都困了吧。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三遍,这次他强调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突然觉得,为了那么一只臭袜子,自己居然轻易爆出了自己的真名,是不是太冲动了?虽然王义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但是毕竟自己也小有名气,万一被王义给人肉了,以后怕是会有麻烦吧。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虽然思绪很多,但是任务还是要完成的。第四遍强调的是“主子”二字。林逸杰突然联想到看过的古装剧,想到那些跪在地上打千的奴才,还有那些高高在上的主子,此时此刻的自己,跟古代那些家奴太监又有什么区别呢?下体突然跳动了一下,仿佛在回应着自己的颅内高潮。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五遍强调的是王义的名字。虽然一开始王义就爆出了自己的名字,但是在这样耻辱的语句里重新审视王义二字,林逸杰突然发现,这名字还不错,王者风范,义字当头,同时因为姓王,以后在外面都可以直接喊王爷了,而自己变成王爷的奴才,还真有点穿越到古代的感觉。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六遍,是把狗奴才三个字一起强调呢,还是分成狗和奴才来强调呢?林逸杰想了想,要不分两次说吧,不然这才第六遍就结束这个强调断句游戏,后面该有多无聊呢?于是,这次强调的是“狗”字。其实林逸杰是不喜欢做狗的,在网络上看到圈子里那些“人狗情未了”的故事,虽然不会反对,但始终算不上自己的点。但是当自己真成了奴才时,在主子面前还真就只能是一条看门狗,就算自己再怎么不喜欢,主子乐意你是狗,你就得是狗。想到这,林逸杰对这个本来不感兴趣的点也第一次产生了兴趣。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七遍毫无疑问强调“奴才”二字。林逸杰很喜欢这个称呼,无论是自称还是他称。只是,也许以后的自己,再也不能用“我”来自称,“奴才”二字也许将成为他永远的第一人称。
“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第八遍平铺直叙地说完,还没等林逸杰磕头,王义突然喊停,然后把那只脏袜子搁在了他的头上,说:“继续,袜子不准掉到地上,否则重来。”
“是,主子。”林逸杰乖乖地磕下第八次头,感受着头颅上主子的袜子,随即说着第九遍:“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也许,以后不仅是主子的狗奴才,还会是主子的臭袜更换器,主子的衣架鞋架,甚至可能会是便器……
磕下第九次头之后,林逸杰终于说出了最后一次自辱的话:“林逸杰是主子王义的狗奴才。”而在说完这句话之后,林逸杰最后一次磕头才进行到一半时,王义一脚踩在他的后脑勺上,并把他的头当做擦鞋垫子摩擦了两下,然后用力再踩了一脚,高傲地说道:“行了,爷收下你这狗奴才了,把你狗头上的臭袜子叼嘴里吧。”
哎 今晚看来是到不了6000浏览量了 又得锁着睡觉 这逃不掉的奴才命啊